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渤海船舶职业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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渤海船舶职业学院


  渤海船舶职业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

  学校全称:渤海船舶职业学院

  办学地点及校址:葫芦岛市兴城市龙兴路29号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公办)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学习年限:学制三年、专业学习年限五年

  办学形式:全日制

  主 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404598平方米,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12.8平方米;生均宿舍面积7.4平方米;生师比16.9:1;专任教师489人, 其中具有副高级职务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51.7%,具有研究生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37%;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9284.35万元,生均教学 科研仪器设备值10962.7元;图书39.46万册,生均图书43.2册。

  二、招生计划特别说明

  1、我院所有招生专业不限外语语种,只开设英语课程。

  2、男女生比例要求的专业及限制比例:专业不限男女比例。

  学校招生计划按照辽宁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

  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说明

  高职专科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渤海船舶职业学院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五、收、退费等说明

  1.学费收取标准:

  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并办理收费许可的标准向学生收费。

  2.学费的退费办法: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学费。

  3.奖、助学金设置情况

  (1) 奖学金:品学兼优学生可获得学院一等奖学金1500元/生/年,二等奖学金900元/生/年;三等奖学金600元/生/年;国家(政府)奖学金8000元 /生/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生/年;国家一等助学金4000元/生/年, 二等助学金2500元/生/年;宿费:1000元/年。

  (2)对特困生在入学时提供绿色通道。

  (3)为困难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

  六、获奖说明

  我 校是国家骨干高职院校,辽宁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多次荣获辽宁省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辽宁省平安校园”称号。荣获“全国机械行业骨干职业院校”和 “全国机械行业校企合作与人才培养优秀职业院校”称号。辽宁省总工会授予职业道德建设十佳单位。辽宁省五一奖状。葫芦岛市先进党委。葫芦岛市先进集体。葫 芦岛市思政工作先进单位。

  七、招生录取规则说明

  1.调档比例

  在生源充足时调档比例为102%(在辽宁省的调档比例为 100%)。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其中,轮机工程技术(轮机管理)专业要求裸眼视力双眼均在4.6以上(包含4.6)。

  3.院校志愿录取办法

  (1) 安排专业时,我院按照“志愿优先”和“分数级差”办法录取,第一、二专业志愿级差2分; 第二、三专业志愿级差2分;第三、四专业志愿级差2分;以后志愿设为平行志愿。如果志愿、成绩均相同,则依次参考语文、数学、外语、理科综合、文科综合单 科分数安排专业。如果同批次有多次考生投档,后投档考生只能录取到未录满专业。

  (2)在无法满足其志愿要求时将做退档处理。

  (3)对加分或降低分数要求投档考生的处理,承认省招考委关于加降分的规定

  (4)轮机工程技术(轮机管理)专业只录取男生。

  八、联系电话、网址

  通讯地址:葫芦岛市兴城市龙兴路29号

  电子邮件信箱:bhcyzb@163.com

  学院网址:http://www.bhcy.cn; http://www.bhcyzb.com

  热线电话:0429-2465222;0429-2465568;15804293001;15804292001

  邮政编码:125100

  本文来源于:https://www.gaokao.cn/school/1693/newsdetail/68002/907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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