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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单独招生简章

导读:有很多同学都想了解辽宁高职单招考试的相关资讯,辽宁高职单招考试网​给大家分享:盘锦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单独招生简章。希望给大家带来帮助。

  有很多同学都想了解辽宁高职单招考试的相关资讯,辽宁高职单招考试网给大家分享:盘锦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单独招生简章。希望给大家带来帮助。

  

盘锦职业技术学院


  盘锦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单独招生简章

  01

  招生对象

  符合2020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资格及中职对口升学报名资格的考生。

  02

  招生专业及计划安排

  



  说明:

  1.单独招生学生录取后与参加全国统考学生同等待遇;

  2.经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入校后不能调整专业;

  3.最终计划以辽宁省教育厅公布为准。

  三、报名及收费

  01

  网上报名及填报志愿

  已报名参加辽宁省2020年普通高考及中职对口升学考试的考生可登录我院官网http://www.pjvtc.edu.cn,点击“单独招生网上报名系统”按流程进行报名。

  第一步:注册。请用真实身份证号和姓名注册,并填报志愿。普通高考单招报名志愿设置为第一志愿1个,有序参考志愿2个以及是否服从调剂,确定后进行保存。中职对口升学单招报名志愿设置为一个唯一志愿,确定后进行保存。注册成功,并进行网上缴纳120元考试费,注册后请记住密码。

  第二步:登录。用身份证号和注册时设定的密码登录,核对个人信息及志愿填报是否正确。如登录密码忘记,可通过回答问题查找,如果不能找回可与学院招生与就业处管理员联系。

  报名缴费成功后,如放弃报考,报名费不予退费。网上报名、填报志愿及缴纳报名费时间:

  参加第一阶段6月22日单独招生考试报名时间:2020年5月16日-2020年6月16日。

  参加第二阶段9月26日单独招生考试报名时间:2020年8月1日-2020年9月20日。

  02

  资格审查

  考生报名后,学院对考生报考信息进行审核。资格审查合格考生登录我院单招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可通过电话向我院招生与就业处提供正确报名信息,再次进行资格审查。具体时间:2020年6月17日-6月18日(第二阶段单独招生为2020年9月21日-9月22日)。

  03

  打印准考证及健康承诺书

  通过资格审查并在网上成功缴费的考生,可于2020年6月19日-6月22日(第二阶段时间为:2020年9月23日-9月26日)登录我院招生信息网单招报名网站,按系统提示打印准考证及健康承诺书。

  健康承诺书涉及考前21日内的体温情况、接触疫情严重地区人员情况等,考生打印后填写,由本人及家长签字。考前由学院统一收回存档。

  四、命题与考务管理

  01

  命题

  在教育部和辽宁省的考试大纲范围内,参照高考命题各项要求,组织命题。严格按照《盘锦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考试命题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命题。

  命题、试卷印刷工作按照国家和省相关保密规定要求执行。02

  考试

  普通高考单招考生考试内容:数学、语文、英语,每科满分100分。总分300分。

  中职对口升学单招考生考试内容:数学、语文、英语,每科满分100分;职业技能考试(笔试),满分100分。总分400分。

  五、招生录取办法

  01

  录取控制线划定

  根据招生计划和总成绩,确定比例分别划定录取控制线,达到相应控制线以上的考生方可获得录取资格。

  02

  录取

  取得录取资格的普通高考单招考生和中职对口升学单招考生,专业安排实行“志愿优先”的原则,即按照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普通高考单招总成绩相同的考生,按照语文、数学、英语成绩排序录取。中职对口升学单招总成绩相同的考生,按照职业技能考试、语文、数学、英语成绩排序录取。

  03

  确定预录取名单

  根据录取办法确定预录取名单,上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

  04

  公布、上报录取名单

  2020年6月24日-6月25日在我院官方网站公布预录取考生名单,并在6月27日前将预录取名单上报辽宁省招生考试办公室审核备案(第二阶段公布时间为2020年9月28日-9月29日,上报备案时间为2020年9月30日前)。

  说明:凡被我院第一次单独招生考试录取的考生,按照教育部的相关要求,不再参加2020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中职对口升学考试及第二次单独招生考试和录取,也不能调整专业。被录取考生在收费标准、就业、专升本、毕业证书等各方面与普通高考录取的考生享受同等待遇。

  六、考试成绩及录取结果公布方式

  2020年6月23日考生可登录我院官网查询考试成绩, 复核方式为校本部本人携带本人身份证试卷查询;6月24日-6月25日公布录取结果。(第二阶段考试成绩公布时间为2020年9月27日,录取结果公布时间为9月28日-29日)

  七、学费、住宿费标准及退费说明

  学费和住宿费收取标准: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并办理收费许可的标准向学生收取学费。学费详见招生专业及计划安排表,住宿费1000元/人/年。

  退费说明:首先由学生及家长提出退学申请,持退学申请单到学院招生与就业处等学生相关管理部门办理退学手续,经主管领导签字后到学院财务处办理退费手续。办理退费时需持退学申请单及缴费凭据,财务处根据缴费凭据金额,计算学生缴费学年内在校时间,按月退住宿费和学费。

  八、对考生的身体健康要求

  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执行。学校组织体检或经参加高考、中职升学体检。

  九、联系方式

  地址:辽宁省盘锦市辽东湾新区正邦路999号

  邮编:124000

  招生热线:0427-2936777 2936004 6952899

  传真:0427-2936776

  网址:http://www.pjvtc.edu.cn

  微信号:13065252895

  QQ群:115668802

  本文来源于:盘锦职业技术学院

  原文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_qxqqMo4pFm6VyUdWt_BS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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