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单独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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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单独招生简章
盘锦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单独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机构
1. 成立学院单独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周 铭
副组长:李 辉 刘 艳
组 员:罗革云 王新 张树田 魏孔鹏 胡鹏 卢云峰
李冬 郑敏丽 周晓娟 徐晓强 王辉 赵长印
全占茂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职责:全面负责学院单独招生的各项工作,研究解决命题、考试、录取中的重大问题。
2.学院单独考试招生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处,具体负责学院单独考试招生各项工作的组织和实施,协调各组工作计划的落实。办公室下设六个 工作组:
(1)招生录取组(责任部门:招生就业处)
主要职责:编制招生计划和其它相关规章制度;拟订招生宣传计划并组织实施;解答考生的有关问题;协调各组工作计划的落实;按照录取规则开展录取工作;各种信息、数据的汇总和传递;寄发录取通知书等。
(2)命题考务组(责任部门:教务处)
主要职责:负责文化考试试题和专业技能测试内容的命题、审核和保管,制定面试考核评分标准;编排和落实考场;安排和培训监考教师;组织文化水平考试、专业技能测试及面试。
(3)安全保卫组(责任部门:保卫处)
主要职责:负责试卷转递、保管的安全;维护报名、考试期间校园秩序;负责考生在学院期间的安全。
(4)财务组(责任部门:财务处)
主要职责:负责制定报名考试费用的标准及收取工作。
(5)网络组(责任部门:信息网络中心)
主要职责:负责考生报名期间的网络宣传和报名系统的调试和维护。
(6)纪检监察组(责任部门:纪委)
主要职责:负责全程监督考试、录取等主要环节的工作。
二、招生专业及计划安排
说明:1.单独招生学生录取后与参加全国统考学生同等待遇;
2.经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入校后不能调整专业。
三、报名及收费
(一)招生对象为普通高考考生
1.网上报名、填报志愿
已报名参加辽宁省2018年普通高考的考生可登陆我校招生信息网www.pjvtc.edu.cn,按流程在网上进行报名、填报志愿及缴纳报名考试费。志愿设置:第一志愿1个、参考顺序志愿2个。报名考试费每生120元。
普通高考考生网上报名、填报志愿时间:2018年3月5日—3月28日。
2.资格审查
考生报名后,学院报请辽宁省招生考试办公室对考生报考信息进行审核。资格审查合格考生于3月28日后登陆我院单招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可于4月3日15:00前通过电话向盘锦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提供正确报名信息,再次进行资格审查。
3.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查并在网上成功缴费的考生,可登陆我院招生信息网单招报名网站,按系统提示打印准考证,时间:4月1日—4月6日。
(二)招生对象为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
1.网上报名、填报志愿
已报名参加辽宁省2018年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对口升学考试的考生可登陆我校招生信息网www.pjvtc.edu.cn,按流程在网上进行报名、填报志愿及缴纳报名考试费。中职毕业生填报志愿要求与中职所学专业对口,只设一个志愿。报名考试费每生120元。
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对口升学考试考生网上报名、填报志愿时间:2018年3月5日—6月22日。
2.资格审查
考生报名后,学院报请辽宁省招生考试办公室对考生报考信息进行审核。资格审查合格考生于6月25日后登陆我院单招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可于6月27日15:00前通过电话向盘锦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提供正确报名信息,再次进行资格审查。
3.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查并在网上成功缴费的考生,可登陆我院招生信息网单招报名网站,按系统提示打印准考证,时间:6月26日—6月29日。
四、命题与考务管理
1、命题:委托教育主管部门组成专家命题组。在教育部和辽宁省的考试大纲范围内,参照高考命题的各项要求,组织命题。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的考试命题的考试科目和考核要点参考《辽宁省教育厅 辽宁省招生考试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职业教育对口升学考试招生工作的意见》(辽教发[2016]37)和《辽宁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职业教育对口升学考试招生有关工作的通知》(辽教发[2017]92号)。
命题、试卷印刷工作按照国家和省相关保密规定要求执行。
2、考试
1)招生对象为普通高考考生
文化课考试科目:数学、语文、英语,每科满分100分,所有考生均须参加文化课考试。
五、招生录取办法
1.录取控制线划定
根据招生计划和总成绩,确定比例分别划定录取控制线,达到相应控制线以上的考生方可获得录取资格。
2.录取
取得录取资格的普通高考考生,专业安排实行“志愿优先”的原则,即按照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总成绩相同的考生,按照语文、数学、英语成绩排序录取。取得录取资格的中职考生录取按照文化素质考核和职业技能考核总分从高到低录取。总成绩相同的考生,按照语文、数学、专业综合课成绩排序录取。
3.确定预录取名单
根据录取办法提出预录取名单,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
4.公布、上报录取名单
在我校单独招生报名网站公布预录取考生名单,并将预录取名单上报辽宁省招生考试办公室审核备案。
说明:凡被我校单独招生考试录取的考生,按照教育部的相关要求,不再参加2018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也不能调整专业。被录取考生在收费标准、就业、专升本、毕业证书等各方面与普通高考录取的考生享受同等待遇。
六、考试成绩及录取结果公布方式
普通高考考生可在4月12日之后登陆我院单独招生报名网站查询考试成绩和录取结果;中职考生可在7月5日之后登陆我院单独招生报名网站查询考试成绩和录取结果。
七、申诉及举报方式
1.学校单独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单独招生工作进行统筹领导。
2.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单独招生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
学院纪检监察处电话:0427-2936016
八、体检要求
对考生的身体健康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执行。
九、本方案以教育厅最终批复为准。
十、联系方式
地 址:辽宁省盘锦市辽东湾新区学院路1号 邮编:124000
招生热线:0427-2936777 2936004 6952899
传 真:0427-2936776 网址:www.pjvtc.edu.cn
本文来源于:盘锦职业技术学院
原文链接:https://www.lndkdz.com/zhaoshengjianzhang/2018/0306/85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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