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医药职业学院2023年单独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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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医药职业学院2023年单独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辽宁医药职业学院作为医药相关类高等职业学校肩负着为医药卫生行业培养生产、建设、管理和服务等一线需要的高技能应用型人才的使命。为推进素质教育,坚持“文化素质+职业技能”选拔机制,选拔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适合职业教育、愿意从事医药类技能型工作的优秀学生,更好地满足医药卫生行业对高技能人才的需要,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高等职业院校单独招生考试工作的通知》(辽教办[2023]50号)要求,2023年学院将继续本着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单独招生工作。现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此方案。
一、组织领导机构及工作职责
学院成立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纪检监察工作领导小组及单独招生考试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具体如下:
(一)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党委书记和院长
副组长:党委副书记、副院长、纪委书记
成 员:学生工作部、教务处、党政办公室、纪委、宣传部、安全保卫部、后勤基建处、资产处、财务处、信息中心负责人
办公室主任:学生工作部负责人
副主任:教务处负责人
工作职责:全面负责单独招生工作的领导部署和组织管理,对招生考试录取过程中的疫情防控、考试录取安全工作负总责。研究解决单独招生工作中的有关问题;审核招生专业及计划编制方案;审定上报文件;负责组织制定单独招生考试实施方案、命题、考试、评卷、录取等工作。
(二)纪检监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纪委书记
副组长:纪委办公室主任(处长)
成 员:由纪委办公室(监察处)工作人员组成
工作职责:负责学院单独招生考试工作的监督检查。
(三)疫情防控领导小组
组 长:党委书记和院长
副组长:主管疫情防控工作副院长
组 员:疫情防控办公室、宣传部、学生工作部、安全保卫部、资产处、后勤基建处、卫生所等负责人
工作职责:全面负责单独招生考试期间的疫情防控工作领导部署和组织管理,对招生考试过程中的疫情防控工作负总责。研究制定单独招生考试期间疫情应急预案,与学院所在地疾控、公安等属地化管理部门报告,取得工作上的支持和帮助。负责疫情的医疗应急、信息报送和舆论宣传等工作。下设入校检测组、校园管控组、环境卫生保障组、物资保障组、医疗应急保障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组和舆论宣传工作组、信息报送组。
1.入校检测组
组 长:安全保卫部负责人
组 员:安全保卫部人员及物业门卫
职 责:负责考生入校体温检测,维持校门周边秩序。
2.校园管控组
组 长:团委负责人
组 员:相关工作人员
职 责:引导考生进入考场。
3.环境卫生保障组
组 长:后勤基建处负责人
组 员:后勤基建处人员及物业保洁人员
职 责:负责校园卫生管理和公共场所消毒,考场桌椅摆放。
4.物资保障组
组 长:资产处负责人
组 员:资产处人员
职 责:保障单独招生考试期间所需物资。
5.医疗应急保障组
组 长:卫生所负责人
组 员:卫生所人员
职 责:对出现新冠肺炎可疑症状和其他突发身体不适情况的考生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6.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组
组 长:安全保卫部负责人
组 员:安全保卫部全体人员
职 责:对学院单独招生考试过程中出现的突发事件进行处置。
7.舆论宣传组
组 长:宣传部负责人
组 员:宣传部人员
职 责:负责对外信息发布和舆论管控等工作。
8.信息报送组
组 长:党政办公室负责人
组 员:党政办公室人员
职 责:负责单独招生考试期间对接属地化管理部门,及时报备相关信息。
(四)单独招生领导小组下设单独招生工作组
组 长:党委副书记
副组长:学生工作部负责人、教务处负责人
组 员:信息中心、安全保卫部、后勤基建处、党政办公室、
纪检(监察处)、计划财务处负责人
下设招生录取组、命题工作组、考务工作组、网络保障组、综合服务组、财务收费组、安全保卫组、后勤保障组和纪检监察组,具体工作职责如下:
1.招生录取组
组 长:学生工作部负责人
组 员:学生工作部人员
职 责:负责单独招生宣传、录取相关工作。
2.命题工作组
组 长:学生工作部负责人
组 员:学生工作部人员
职 责:负责单独招生考试命题相关工作。
3.考务工作组
组 长:教务处负责人
组 员:教务处工作人员
职 责:负责单独招生考试考务相关工作。
4.网络保障组
组 长:信息中心负责人
组 员:信息中心工作人员
职 责:负责相关信息的上传和发布工作、网络安全与保障工作,对可能出现的网络故障,提前做好应急的维修准备和应急的设备准备,充分保证录取数据的安全。
5.综合服务组
组 长:党政办公室负责人
组 员:党政办公室工作人员
职 责:负责单独招生期间车辆安排及有关领导接待服务工作。
6.财务收费组
组 长:财务处负责人
组 员:财务处工作人员
职 责:负责单独考生报名费的收缴和退费工作。
7.安全保卫组
组 长:安全保卫部负责人
组 员:安全保卫部工作人员
职 责:负责试卷的运送安全,命题、卷库、考试、录取现场的安全保卫工作。
8.后勤保障组
组 长:后勤基建处负责人
成 员:后勤基建处、餐饮中心等部门工作人员
职 责:负责单独招生考试期间考场供电、供水,通讯畅通及其他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考生报名、考试、录取期间的电源、电话正常运转;负责考试当天各组工作人员的用餐及饮用水准备。
9.纪检监察组
组 长:纪委办公室(监察处)负责人
成 员:纪委办公室(监察处)工作人员
职 责:负责监督、检查单独招生工作及执行国家招生录取政策情况。
本文节选于辽宁医药职业学院《辽宁医药职业学院2023年单独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原文链接:https://zsxx.lnvcm.edu.cn/info/1113/133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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